招生就业处工作职责
招生就业处是在学校党委、行政领导下,负责全校全日制专科(高职)招生和大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的职能部门。主要职责范围如下:
一、依据国家、省有关招生就业政策,结合学校实际情况,负责制定、执行学校招生、就业方面的规章制度、政策,部署招生就业工作,对招生就业工作实施具体组织管理;
二、根据学校每年招生计划,编制、报批分省分专业的招生计划,制定招生章程并向社会公布;
三、负责协调、指导、组织优质生源基地建设工作;
四、负责组织实施全国普通高考、单招、对口专业校考的招生宣传、咨询、集中录取、信息发布等工作,并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确认;
五、负责开展就业咨询指导和服务,组织实施《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》和《就业指导》的课程建设工作,以及就业指导教师的培训;
六、负责毕业生生源信息统计、上报以及毕业生就业方案的编报工作;
七、负责组织开展就业市场建设,开拓毕业生就业市场,拓展就业渠道;组织校园招聘、就业信息采集和发布,协同各学院做好毕业生推荐工作;组织做好毕业生派遣工作、档案转递工作,以及处理毕业生派遣工作中的遗留问题;
八、检查、指导和评估各学院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;
九、负责年度招生、就业工作总结,做好各项工作的调研及各类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,并及时将数据及分析情况反馈到有关部门,为学校学科建设和发展提供依据;
十、做好招生、就业工作的经费使用和管理工作;接受学校监察室等监察部门在招生就业工作中的全程监督;
十一、完成学校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招生就业处处长工作职责
招生就业处处长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,负责招生就业处的全面工作。主要职责范围如下:
一、主持招生与毕业生就业管理和服务的日常工作,组织召开招生与毕业生就业方面的工作会议。
二、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招生与毕业生就业方面的政策规定和学校要求,研究拟订全校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规划、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制度,提出年度学校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点及目标要求。
三、组织实施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计划,落实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任务;组织实施招生、就业工作考核,指导二级学院的毕业生就业工作。
四、负责招生工作。编制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方案,拟定招生章程,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和咨询活动,组织招生录取、新生入学报到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。
五、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。开拓就业市场;组织毕业生供需见面和各类招聘活动,组织开展就业指导教育和服务活动;拟定毕业生就业方案,组织毕业生派遣、毕业生离校和档案转递工作;组织开展毕业生跟踪调查和就业市场需求与预测调研。
六、负责创建和维护招生信息网、就业信息网专题网站,不断完善其功能,充分发挥其作用。
七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,听取学生、教师、辅导员及二级学院、相关部门单位、用人单位等的意见,不断完善招生和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法内容。
八、公平公正、实事求是地对干部进行德能勤绩廉全面考评。
九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招生办公室工作职责
广西制造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校唯一合法的招生机构。其主要工作职责是:
一、负责按省教育厅批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,做好分省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的编制、上报、核对工作;
二、负责学校《招生章程》的制定和修订,按规定向各省招办上报并向社会公布;
三、负责组织全国招生宣传工作和招生咨询,制作招生简章、录取通知书、入学须知等资料;
四、负责组织做好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和计划调剂工作,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的有关事宜;
五、负责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确认,以及入伍新生的保留入学资格工作;
六、负责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工作;负责专升本报名工作并办理有关手续;
七、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就业服务中心工作职责
就业服务中心主要负责毕业生的就业指导、教育、服务等工作。以学生为本,以服务学生、服务企业、服务社会为工作宗旨。主要工作职责如下:
一、根据国家、省市的大学生就业方针、政策和有关规定,制定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细则;
二、建立毕业学生档案,对毕业生进行跟踪调查,及时汇总、整理调查结果,准确掌握学生就业的基本情况,根据社会和市场的需求及时调整就业服务方向;
三、开设就业、职业生涯规划等课程,分析就业形势,宣传就业政策,训练择业技巧,调适择业心理,培养就业素质;
四、举办就业报告会、就业讲座等,对毕业生就业进行系统的指导和训练,随时为学生就业提供咨询服务;
五、收集、汇总、整理、发布就业信息,多渠道,多方式,多门路与用人单位进行联系,为毕业生就业牵线搭桥;定期不定期的举办双向选择洽谈会、供需见面会,为毕业生就业创造良好的条件;
六、深入劳动用工单位进行实地考察,积极开展校企合作;
七、负责《毕业生推荐表》和《就业协议》的审核、签证,办理毕业生的《报到证》和《报到证》的改办、缓办等手续,协调做好毕业教育及文明离校工作,建立毕业生就业档案;
八、做好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站的建设、管理和服务工作;
九、积极配合学校其他部门的工作,认真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各项工作。
就业服务中心主任岗位工作职责
就业服务中心主任主要工作职责如下:
一、组织制定年度工作计划,做好年度工作总结;
二、负责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和培训工作,督促、检查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,确保日常工作正常有序开展;
三、负责全校学生的职业教育培训,开设就业、职业生涯规划等课程,做到无遗漏;
四、负责与用人单位协调和联系,努力拓展毕业生就业渠道,收集登记用人单位的相关资料及需求信息并及时发布,组织毕业生参加就业“双选”活动;
五、负责毕业生生源情况的统计、上报,牵头制定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方案及计划,组织开展对各学院就业指导工作人员的培训,指导、检查各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;
六、组织开展毕业生就业状况跟踪调查工作,为学院的专业设置和应用型人才培养改革提供参考依据;
七、负责牵头做好对学院年度就业工作的考核、评比工作;
八、完成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。
招生办公室岗位工作职责
招生办公室是学校负责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,是学校制定和实施招生计划的执行机构,其主要工作职责是:
一、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西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的政策规定,拟定年度招生方案和《招生章程》;
二、编制和落实年度招生计划;
三、组织特殊类考生的招生、考试、录取工作;
四、制作、发放招生简章、招生指南等招生宣传材料,积极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和咨询活动;
五、制定招生录取工作方案,做好招生录取工作;及时向已录取新生寄发《录取通知书》等材料;
六、负责已录取新生的专业安排、调整和编班工作;
七、组织新生入学报到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,处理招生遗留问题;
八、对录取新生数据进行统计分析,编制年度新生基本情况分析报告;
九、维护、完善招生信息网专题网站,做好信息编发和上传,不断提升网站贴近学生、服务学生的品质;
十、其他与招生录取相关的工作。
就业服务中心岗位工作职责
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就业市场建设、就业指导、就业服务(管理)、就业信息化建设等工作。其工作职责是:
一、开展毕业生就业市场的调查研究和分析,拟定年度《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意见》;积极开拓就业市场,密切与各地、各区域、各行业人事部门、人才机构的沟通和联系,加强校地、校企等合作,积极培育、巩固和发展就业市场。
二、做好毕业生生源的统计上报,维护和完善毕业生生源信息库。印制毕业生生源信息等宣传材料,通过多种媒介,展示学校风采和毕业生的综合素质及能力,努力推介毕业生就业。
三、筹备、组织各类毕业生供需见面会和专场招聘会,及时发布校园招聘信息,不断探索实施更加高效的校内就业市场形式。
四、建设毕业生就业状况调查体系,进行年度毕业生就业状况分析和未来就业形势预测,编制年度《毕业生就业状况分析报告》(就业白皮书)。
五、编制、上报毕业生就业方案,管理、发放、审核就业推荐表、就业协议书,指导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;审核、发放报到证,组织毕业派遣;负责已就业学生的二次派遣及毕业生离校后就业遗留问题的处理。
六、组织实施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教育,建设学生职业发展和就业指导咨询指导室,协调校内外资源,组织开展“一对一”咨询指导活动。
七、组织开展广西区优秀毕业生和广西制造学院优秀毕业生的评选;组织推选、上报广西区特困家庭毕业生,发放就业求职补贴。
八、建设、维护、完善和管理学生就业信息网。组织和管理网上招聘活动,推动学生就业信息网上交流、网上推荐和网上招聘功能的实现;加强信息监控和管理,保障学生就业信息安全。
九、其他与毕业相关的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