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院招生就业处是在学院党委、行政领导下,负责全院全日制学生的招生、就业指导和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的职能部门,具体招生管理制度为:
1.按学院发展规划及学院办公会议的决议,负责学院年度招生计划的编制、上报工作。
2.编写学院招生章程,并做好招生章程的报批工作。
3.负责对招生人员的培训、派遣、考核工作。
4.负责向全国各地对等招生省份报送招生计划。
5.负责学院招生简章等宣传材料的组织、编制和发放。
B.负责招生宣传的策划、组织及实施工作。
7.负责招生过程中的来访接待、政策咨询工作。
8.做好新生录取方案制定及录取工作的组织及数据上报工作。
9.做好录取新生的资料存档、转接及报到、未报到新生的核查及数据上报工作。
10. 负责招生文件、录取名单的整理、归档工作。
11.做好年度就业工作总结。
12.开展招生就业调研,努力探索招生就业的特点和规律。
13.完成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工作。
14.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。